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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网络支付征求意见稿》不接地气,建议缓行

央行《网络支付征求意见稿》不接地气,建议缓行

  7 月 31 日,央行关于网络支付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稿》通过“客户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七章共五十七条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做出了详细规定。

  互联网分析师张笑容认为,这个文件如果实行,将对行业发展产生五大不利因素:

  一、对买卖双方制造矛盾涉嫌消费歧视。

  意见稿中提到,除单笔金额不足 200 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假如单笔支付金额超过 200 元,需要通过网页版U盾或是手机网银才能支付成功。 

  换句话说,凡是消费支出低于 200 元的,消费者才可以享受快捷服务,而 201 元以上的支付,统统无法快捷,由此人为的造成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消费歧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交易原则。

  二、对行业发展开倒车,不利于互联网+发展。

  当前互联网+正在改造传统行业,刺激内需繁荣。移动支付之所以发展快速,是因为支付平台不必走信用卡那样繁琐的银行验证流程,提高了交易效率。这也是移动支付能够在线下超市、便利店、医院、餐厅等场所迅速普及开来的原因。但要是走银行验证,则要增加输入银行卡、插上U盾、验证手机短信等步骤,你无法想象原本只要几秒钟就能搞定的事情,变成了要花一两分钟输入各种卡号密码的情形,这还不如纸币现金交易省事。用户体验不佳,互联网+岂能发展?

  三、对银行 IOE 信息系统产生挑战。

  银行能否提供与支付宝们同样品质的服务?三五年内不现实。近年来,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量一直在快速攀升。根据美国市场研究机 Strategy Analytics 数据显示,2013 年中国用户交易次数达 17 亿次,2014 年中国用户交易次数达 45 亿次,相当于每天平均交易次数为 1230 多万次。假设以后交易高峰由银行来承担,这对于银行网银的承接能力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考验。我国银行现有信息系统主要为 IOE 为主,在没有云计算技术支持的情形下,网银系统面对双 11 这样爆炸式流量负载考验,必然会重蹈 12306 网站早先的覆辙—垮掉。银行 IOE 能变成云计算架构吗?3-5 年内没戏。

  四、对电商行业创新产生抑制。

  《意见稿》要求,第三方支付单个客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 5000 元。限额 5000 元,不利于电商行业的创新领域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和跨境电商都将受到冲击。有理财电商平台负责人坦言,如果央行新政策真的执行,我们平台上的理财产品类别必须做调整。“因为对我们的价格都大于 5000 元,这对于我们来说是致命的。”此外,2014 年 8 月,海关总署发布 56、57 号公告后,海淘代购一下子从灰色地带进入了合法的地带,同期上海自贸区开发更是让海淘的热度犹如烈火烹油,亚马逊直邮、支付宝海外购、蜜桃、洋码头等进入了扩张态势,跨境电商的订单额度往往大于 5000 元,海淘电商平台认为,在此限令下,海淘购物的活力将受到抑制。

  五、监管部门扩权不符合中央精神。

  《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这里的身份认证指的不是密码等安全手段,而是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证明身份的机构。如果该办法真的执行,新用户开设支付帐号,可能还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户口本、护照等等一系列东西,不集齐五件,就难以开户。 交叉验证身份,增加有关机构工作量,增加了消费者交易成本,不符合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容易成为新型腐败的滋生地。

  综上所述,《意见稿》存在上述五大缺陷,将对行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这个不接地气的文件,显然系未经充分调研,匆匆闭门造车的产物,因而建议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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