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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原价促销 网店被3倍索赔

  “原价 1700 元,现价 5 折,仅售 850 元!”小梁在淘宝网某手表专卖旗舰店上看到手表促销信息后,遂购买了该款手表。后在与他人交谈中发现,该款手表的市场价格原本就是 800 元左右,其他网站上也只售 800 元-850 元不等。小梁以某手表专卖旗舰店存在虚假促销的欺诈事由和淘宝网没有履行监督核实的义务为由,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共同赔偿 3 倍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手表专卖旗舰店赔偿小梁 3 倍价款损失共 2550 元。

  虚报原价是否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知情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欺诈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

  手表网店虚报原价是否构成欺诈?构成欺诈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经营者存在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主观上明知自己陈述、宣传信息等内容是虚假的。欺诈包括两方面: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如网店故意虚构手表的原价;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如网站首页标明“全场五折”,实际上部分商品并非五折而未在显著位置标明。

  二是经营者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即在客观上确实实施了欺诈或者隐瞒重大交易条件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100% 正品”等。

  三是消费者因为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且该错误认识对购买或交易起了决定性或者主要的作用。如小梁因为看见促销信息“原价 1700 元,现价 5 折”而决定购买手表,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如果欺诈与交易决定并没有因果关系,如有证据证明消费者购买时并不知晓相关促销信息,那么这种购买决定就不能归因为欺诈。

  综上,手表网店以虚构原价后打折促销的方式,使消费者陷入“该手表很便宜”的错误认识,从而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因此构成欺诈。

  什么情况可主张 3 倍赔偿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3 倍。该条规定将原来的 2 倍赔偿改为 3 倍赔偿,加大了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网购中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则除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货款之外,还可以额外主张 3 倍惩罚性赔偿。

  另外,如果网购商品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残疾或死亡,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所受损失 2 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虚报原价促销是一种价格欺诈,对于经营者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进行打折促销的情况,原告往往因举证不能而败诉。对此,消费者可以先向相关物价部门投诉,以物价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决定书作为诉讼证据,其 3 倍赔偿的请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延伸阅读

  淘宝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向网络经营者请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否则,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例中,小梁起诉某手表专卖旗舰店,淘宝网向小梁提供了其有效地址和联系方式,履行了沟通联系的义务,故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没有证据证明淘宝网对于网店虚报原价促销的情况系明知,亦不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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