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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预警:Lending Club之殇与P2P原罪

美国最大网贷平台Lending Club因涉及2200万美元贷款的违规操作和高管辞职引发行业关注,公司股价也因此在周一下跌35%,市值缩水至不足20亿美元。

虽然截止今年3月31日,Lending Club依然拥有8.68亿现金、现金等价物(cash equivalents)以及证券,但是一个问题或许会萦绕投资者心头:一旦Lending Club面临资金链断裂或其他问题而导致无法继续运营,投资者是否还能够通过对借款人追索以收回本金和利息?

英国《金融时报》 分析, 如果公司一旦破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还款是无法获得保障的,短期内将面临无法收回全款的损失;长期而言将面临投资款项不能全额收回,债券付款被延迟或受限,付款被暂停甚至终止的风险。而且,借款人仅对网贷平台承担责任,对持有债券的投资者没有责任。

概念上,P2P运行模式下似乎该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绕过传统银行,令贷款直接在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流通,而投资者除了需要交给网店平台一些费用以外,应该对其投入本金及到期利息拥有追索权。但是,实际操作的流程并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Lending Club并没有直接发放贷款的权利,而是将借款人信息发给其合伙银行WebBank(一家受到政府监管的传统银行),经由其审核后再发放贷款,再将贷款打给借款人,而后WebBank再将贷款作为证券卖给Lending Club。

此后LC会基于贷款发行无担保结构化票据(Note),再将票据卖给向个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信托凭证(trust certificate),再卖给机构投资者。因此,投资者购买的不是一个贷款,而是Lending Club对其发放的一张本票(Promissory Note),投资者不仅需要关心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也需要考虑Lending Club的信用风险。

《金融时报》分析公司招股书称,Lending Club称其对投资人承担的还款义务仅仅限于它从借款人手上获得的还款额度,而且借款人仅对Lending Club承担责任,但并不对个人投资者手中持有的债券承担责任。

此外,在Lending Club破产后,债券持有者对其本金和利息的追索权依旧是不确定的。

根据公司招股书:

如果Lending Club破产或介于类似处境中,公司债券(Note)的持有者权利可能是不确定的。公司对债券的付款也会受到限制,或者暂停甚至停止付款。债券并没有担保,且债券持有者在相应债券上不具备担保权益。对债券持有者的付款会延迟,甚至大幅少于本金及到期或将到期利息。

而LC如果破产可能还会导致借款人延迟还款,并影响到LC平台用于支付个人投资者的资金。

一旦破产程序或类似程序开始,即使还款资金依然充足的情况下,也会导致LC无法正常支付债券还款,而债券持有者对破产流程开始后累计的债券利息也无索偿权。

招股书还表明,如果Lending Club同时还拥有其他负债,比如银行贷款,那么个人投资者的债权也会排在银行债权之后。

那么机构投资者是否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根据零壹财经华中新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路远的 文章 ,Lending Club对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特殊债券——信托凭证,令这些投资者在Lending Club破产时,通过旗下子公司获得借款人债权,而不受Lending Club母公司其他债权的影响,所以有效规避了Lending Club的平台风险。

美国财政部也在日前发布白皮书,警告P2P平台贷款的商业模式。白皮书称,这一行业的很多创新是很“积极的”,但是其中大量新平台并没有经历过“完整的信贷周期”,他们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出售的贷款资产状况有恶化的可能。

财政部还敦促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成立跨部门联合工作组,研究P2P行业需要加强监管的领域,并愿意为此考虑与国会合作进行立法,以实现监管和保护借款人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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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3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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