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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卡诈骗”频现三大电信运营商齐中招

“补卡诈骗”频现三大电信运营商齐中招

◎每经记者 岳琦 实习生 李少婷

近日,手机诈骗问题的曝光度持续提升。

先是在4月底,有媒体报道称,调查显示超四成诈骗短信来自170号段,工信部已要求虚拟运营商在1个月内补齐电话号码实名登记信息。紧接着到5月初,空姐张馨予自称遭遇“补卡截码”诈骗,犯罪嫌疑人持张馨予临时身份证补办电话卡,导致其损失15万元。一石激起千层浪,媒体又先后曝光多起类似案例。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内一家主流电信运营商将因涉及补卡诈骗而坐上被告席,该案今日(5月20日)将在上海开庭。此外,截至目前,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均已有正在诉讼阶段的相关案例,而包括空姐张馨予在内的两名受害人也在准备针对 中国电信 的诉讼。对于被追责的情况及诉讼进展,记者向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方面发送采访函件,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得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在补卡诈骗中,电信运营商作为核实补卡者身份的“第一道防线”,成为用户追责的第一目标。对此,中闻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法律部执行主任王维维认为,不论是临时身份证、伪造身份证还是真实身份证,运营商如果没有尽到核实义务,都应当负担主要民事责任。但在动辄一两年的诉讼中,受害人的维权过程并不轻松。

运营商补卡环节疏漏频出

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的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95.5%,可谓是人手一部。

与此同时,手机SIM卡越来越多地承载着用户的资金消费功能。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用手机消费和管理资金已经成为常态。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无卡消费,手机验证码在消费和转账过程中成为重要的身份识别工具。

不法分子也正是看到了无卡支付大潮和手机卡安全薄弱之间的空子,将诈骗的目标逐渐从用户通信费转向了用户的银行存款甚至便利的信用贷款。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中,不法分子将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受害人银行卡资金转走都有“成功案例”,甚至有不法分子以用户身份,通过手机申请多张银行卡的预借现金业务。

实际上,自2011年以来,运营商就在补卡环节疏漏频出。但时至今日,在手机实名制逐步落实的背景下,这种情况似乎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

受害人王某告诉记者,其手机号被补卡后,犯罪嫌疑人借此办理了两家银行的预借现金贷款服务,合计金额近40万元被转账至其另一张储蓄卡,因为王某及时冻结了该储蓄卡,最终损失控制在了约7万元。

一位仍在诉讼阶段的补卡诈骗受害人更是告诉记者,据其获得的营业厅监控录像,不法分子甚至没有使用假证件,而只是通过“搭讪”套近乎就完成了补卡。不过,这一点并未获得涉案运营商的证实和回应。

受害人仅获判赔“话费损失”

对用户来说,遭遇补卡诈骗后,其财产损失往往很难获得赔偿。记者获取的两份补卡诈骗诉讼判决书显示,其诉讼周期都长达两年时间,而且诉讼结果并不理想。

其中,2011年底,马某因登陆钓鱼网站泄露了信息,几天后得知不法分子使用其假身份证办理了手机补卡业务,并使用手机银行将马某几万元存款转走。随后,马某对涉事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发起了诉讼。

在经过二审后,法院最终认定,马某未按约定网址登陆,轻信诈骗钓鱼网站,负主要责任;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在补办马某手机卡的过程中,未对补办人的身份进行仔细核对,应承担次要责任,依法酌定其责任比例为30%。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在上诉中称,马某疑点重重,甚至可能早有预谋,并借此反驳,但未获得法院支持。

虽然遭到运营商“倒打一耙”,但是从记者调查的案例来看,马某所得已经是相对好的结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另一案例判决书显示,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持姓名为“熊某”的临时身份证补卡成功后,通过熊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快捷支付将钱转走。随后,熊某起诉涉事的中国移动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同样经过两次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未尽注意审核义务”,在其能力范围内对风险未进行谨慎地控制,对该案补办手机卡的行为具有过错,因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用户相应的损失。

但“相应的损失”究竟是什么呢?对此,熊某案被告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电信合同就是承担话费损失。

此外,上述律师认为,“中国移动只是一个工具,人利用工具来犯罪,我们认为不应该由工具来承担”。

效率与安全哪个更重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补办手机SIM卡是“补卡截码”诈骗案中关键的第一环。受害者空姐张馨予在自己的 微博 中写道:“如果不是中国电信违规地用我的假的临时身份证给骗子补办了我的手机卡,也不会造成我一系列的损失。”

在补卡诈骗中,当事人的谨慎操作和隐私保密、运营商的补卡审核,以及银行的安全校验都是重要的安全防线。但在用户非主动泄露隐私的情况下,运营商的审核无疑成为了“第一道防线”。也正是因此,受害人往往将电信运营商作为追责的第一目标。

在运营商是否担责的问题上,熊某案被告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用于办理个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犯罪嫌疑人和临时身份证上的照片长得非常形似,犯罪分子当时一口认定这就是他的,电信运营商如果不给补卡也是违反了工信部上述要求。

上述律师进一步表示,实际上,允许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业务但是又无法核实临时身份证的真实性,对于运营商来说是事实上的不能,犯罪分子利用了这个空当。一位参与类似诉讼的律师也对记者表示,“如果运营商放弃效率去追求事实的认定,作为企业来说是达不到的,而且社会成本相当高”。

不过,熊某案原告律师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办理补卡与办新卡是一样的,不论运营商承诺还是法律规定,都要求是实名制,因此能否识别身份证件真假是运营商的事,没设备来辅助识别真假难道不是运营商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移动手机用户增量市场目前已经开发殆尽,对存量用户的网间争夺成为当下运营商的头号任务,而运营商的用户体验和业务效率无疑是吸引客户的重要因素。

4月18日,中国联通发布盈利警告,预计今年一季度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预计约为人民币4.8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85%。有分析认为,一季度销售费用的上升主要是联通争取客户的费用较多,今年的运营商市场竞争或许将非常激烈。

原文  http://tech.sina.com.cn/t/2016-05-20/doc-ifxsktkr5776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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