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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消保委致信马化腾:朋友圈商品交易维权难

温州消保委律师团致信马化腾:朋友圈商品交易维权难,你管管

微商收了钱却玩失踪,迟迟不发货;消费者收到假货想退货,屡屡遭拒,被微商一拉黑就投诉无门;消费者和卖家是朋友,碍于情面,商品有问题也不了了之……6月1日,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发出致 腾讯 公司和腾讯公司控股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化腾的公开信,剑指微信朋友圈内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相关监管的微商所产生的各类消费维权问题。

“微信朋友圈最初是社交平台,现在越来越多人在上面做生意,成了商业平台,腾讯的配套监管却跟不上。可以说,从朋友圈出现各类交易问题至今,腾讯方面没有给出过实质性解决措施。”市消保委秘书长郑祥羽告诉澎湃新闻,希望公开信的方式能引起腾讯的重视。

郑祥羽表示,温州消保委上半年已接到多起针对朋友圈交易的投诉,“卖假货、劣质化妆品、实际商品与描述不符、食品不卫生……都有,但消保委往往连卖家都联系不到,因为找不到卖家的真实信息,微信平台也无法提供,导致消保委无法受理、维权。”

浙江省、温州市消保委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评价报告显示,微信购物消费维权案例中消费者投诉集中几个方面:美食不“美”,商家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加工场地不规范,运输中未采取保鲜措施;国外品牌代购“挂羊头卖狗肉”,知假售假,欺诈横行;售卖劣质化妆品、保健品,价格虚高,效果夸大,甚至涉嫌传销。

“我们也接到不少针对 阿里巴巴 平台的假货投诉,但阿里一开始的定位就是第三方销售平台,建设之初就有实名认证、信用评价体系、消费投诉渠道,纠纷解决起来相对比较顺畅。而微信朋友圈上基本是个人交易,微信注册无需核实身份信息,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就很难。”郑祥羽认为。

在公开信中,该市消保委律师团建议腾讯公司通过设置微信商家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微信平台消费者维权体系、设置交易风险提示系统等,规范微信中的商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6月1日,澎湃新闻将该公开信反馈至腾讯公司公关部。

“微信是一种生活方式,用户有权选择自己的微信使用方法,但前提是合法合规。透支信任,恶意欺诈、恶意营销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和微信用户协议的,我们会联合权益人进行坚决打击。用户如果在使用微信中遇到类似情况,可通过微信的各举报入口进行举报。”腾讯公司回复称。

郑祥羽表示,对于朋友圈交易中的这些问题,腾讯作为平台管理方必须负起相应责任,“通过技术手段,肯定可以避免相当一部分的消费纠纷。”(来源:澎湃新闻)

原文  http://tech.sina.com.cn/i/2016-06-01/doc-ifxsvenv62973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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