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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受伤司机无责 优步是否要赔偿?

南都讯 记者顾开贵6月2日下午,深圳的高女士通过优步叫了车,几分钟后其乘坐的优步车和另一辆车撞上,车上两名乘客及优步司机陈燕受伤。交警认定优步司机陈燕不负事故责任。而高女士认为,优步要对乘客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要求优步对其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优步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跟进此事,会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乘客指司机车速过快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南山区中心路与海德二道的交叉口处,优步司机陈燕驾车撞上了陈春辉驾驶的汽车尾部。陈春辉说,行驶到路口时,视线受阻,看不到对方的车,“我通过时,陈燕的车高速冲过来撞到我的车。他撞到隔离柱,又撞到树上去了。通常情况下,在路口大家都比较慢,撞完以后应该就停下来了”。6月3日,交警深圳湾口岸中队认定,陈春辉驾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燕不负事故责任。

陈燕称,当时开得并不算快,当时有踩刹车。记者问,为何踩了刹车后来又撞到树上,陈燕并未回复。优步乘客高女士、吕女士则称陈燕开车速度过快。高女士介绍,她上车后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与她一起拼车的吕女士坐在后排,因为路很近,也不赶时间,并没有催促司机赶路。途中,因认为中心路有安全隐患,高女士曾提醒司机别走中心路,但司机未采取她的建议。这一点,得到吕女士的确认。

事发后只顾结束行程收钱?

事故发生时,安全气囊弹出,高女士的下巴、脖子、胸部受到撞击,腹部被安全带勒伤。后排的吕女士受到惯性撞到前排的椅背,左侧面部及眼睛红肿,眼眶呈青紫色。“要不是系了安全带,我当时就飞出去了,”提起事发经过,高女士表示,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伤了,司机陈燕第一时间不是救助乘客而是要结束行程收钱,这让她难以接受。此外,陈燕也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陈燕解释,“乘客当时有报警,我就没有重复打电话了”,他随后又补充,自己后来打了一个报警电话,而且他本人也受了伤。病历显示,陈燕全身多处伤,医生建议注意休息,减少关节活动。

6月2日,高女士被送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治疗,初步诊断全身多处伤。6月4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出具的病历显示,高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

优步:会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优步一名工作人员在发给吕女士的邮件中表示,优步对此问题非常重视,若仍感不适,建议其尽快就医,并和对方车主协商赔偿问题。

邮件中称,“如果通过事故全责方的保险仍旧无法报销或有部分医疗费无法报销的情况,您可以将相应的医疗凭证提供给我们,我们可以为您申请报销(报销的结果需要由保险公司审核来确定)”。

6月8日下午,优步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和高女士沟通。其表示,若司机不是第一时间结束行程,行程会继续,会扣更多的钱,司机立马结束行程,是为乘客的利益着想。高女士结束行程的时间为14:26,而一同拼车吕女士行程结束的时间却为15:53。

采访中,陈燕多次表示,发生事故后,“当时就懵了”。陈燕说,后来是吕女士提醒,才想起结束行程。优步一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机上岗前有一套培训流程,对于事故这一块,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同时结束行程,因为优步是以行驶的里程和行驶的时间计费。

对于高女士赔偿损失、公开道歉的诉求,上述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凤枝_NT2541

原文  http://tech.163.com/16/0609/09/BP3VCBAF00097U7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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