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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手整治P2P,首提跨界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银监会出手整治P2P,首提跨界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银监会官网7月15日文件显示,7月14日银监会召开了2016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部署的下半年工作任务显示,银监会将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金融稳定。

针对P2P专项整治工作,银监会会议提出重点做好“四看”,识别判断不规范P2P中介:

一看机构性质, 是否坚持了信息中介定位;

二看担保增信,有没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 承诺保本保息高收益;

三看资金流向,有没有点对点的资金进入P2P平台账户,有没有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

四看营销方式,有没有在平台以外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 尤其是标榜高额回报的公开推介宣传。

银监会要求“ 各银监局要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向当地政府主动报告、与当地政府主动联系、为当地政府主动服务,与地方政府一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下半年,银监会还提出将重点严查十大行为,包括严查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签订抽屉协议、贷款“三查”执行不力等行为; 和违规私售飞单和代理销售,误导或诱导购买投资产品的行为;以及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行为。

同日,银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该意见稿编制的目的是“做好'十三五'时期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工作,督促指导银行业加强信息化建设”,该意见稿的截止反馈日期为今年8月20日,接受反馈的部门为信息科技监管部。

据零壹财经编辑统计,“互联网金融”在该意见稿正文中出现了15次,主要分布于与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环境和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相关的章节中。

具体来说:

在前言部分,银监会称,“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综合化发展、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兴起对银行业带来诸多挑战和深远影响。依托科技创新,助推转型升级,是积极应对挑战的战略选择。”

在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环境中,银监会意识到金融脱媒加剧,跨界融合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加速了银行变革转型,并表示科技已成为引领创新的关键引擎。

在第十一章“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水平”中,银监会表示,会致力于“将大数据、云平台、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等纳入等级保护管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实现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持续健全银行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和促进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该意见稿中多次提及要“构建银行业互联网金融生态”。而如何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银监会认为应“协同创新,跨界构建”。

银监会表示,“依托银行业长期积累的风控、管理、数据和技术优势,积极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趋势,加强跨界合作,促进金融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相互融合,互利共赢,是下一时期的发展重点。”

本月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亦称要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

原文节选:

1、前言部分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历史时期。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对银行业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综合化发展、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兴起对银行业带来诸多挑战和深远影响。依托科技创新,助推转型升级,是积极应对挑战的战略选择。

2、第二章: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环境

——金融脱媒加剧,跨界融合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加速银行变革转型。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电商企业和银行卡组织等机构借助互联网渠道和客户群体优势,从各自擅长的支付网关、手机支付、供应链服务、资金清算等领域向传统的银行业务全面切入,金融竞争主体呈多元化态势,同时,客户的金融行为逐渐网络化,金融消费习惯也在发生变化,银行的传统中介作用逐步减弱,“金融脱媒”加剧,对银行机构的传统优势形成严峻挑战,也带来业务创新发展的新机遇。依托银行业长期积累的风控、管理、数据和技术优势,积极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趋势,加强跨界合作,促进金融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相互融合,互利共赢,是下一时期的发展重点。

——科技成为引领创新的关键引擎。将科技创新纳入总体战略,建立科技人员内部创新创业机制,建立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人才遴选和培养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战略落地,构建银行业互联网金融生态,建立银行间和跨行业的联合创新、协同创新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以创新提升信息化共享和集约水平。

3、第五章:深化科技创新,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

“十三五”期间,银行业要把创新贯穿科技工作始终,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积极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构建银行业互联网金融生态,积极推进核心应用体系改造升级,助推银行业务转型升级。

探索制定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平台,在保障安全和合规的基础上逐步开放互联网金融服务接口。支持开展跨界合作,拓展金融服务场景,建立新的获客与活客模式,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跨境、跨领域、跨行业的服务能力。不断完善上下游产业生态链,加强线上线下金融服务衔接,针对细分客户群和业务场景,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服务价值,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充分利用跨界数据和经验创新业务模式、改进业务流程、完善风险管理,提升银行的传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银行间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共同拓展业务,集约使用资源,形成联合竞争优势。

4、第十一章: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水平

健全完善银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整合资源力量,研究解决银行业网络安全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健全完善银行业网络安全政策体系、标准体系,以银行业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及大数据安全为重点,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大数据、云平台、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等纳入等级保护管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实现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持续健全银行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和促进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  http://fin.iyiou.com/p/28866
正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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