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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互联网金融监管也应“穿透” ,不能“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近半年来,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爆发频率增高,引发各方反思,互联网金融监管到底应该“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还是应该“穿透式”管理。

“对跨市场、交叉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从单个业务阶段来说是合规的,风险不大,但是整个串联起来则可能存在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巡视员兼金融服务一部主任季家友表示。

季家友在8月18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上海)互联网金融峰会上作出上述表态。他认为,对 这类业务的监管不能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而是应该实行“穿透性”原则,对整个行业进行监管, 逐步改变“谁的孩子谁养”的传统观念,避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监管自由主义,实行功能监管。

从“谁家孩子谁抱走”到“穿透式”监管

其实从近期监管层的口径中也能反映监管思路的变化。

2015年7月18日,央行会同有关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即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基金销售、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这样的分业监管模式被称为“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在该指导思想下,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

而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最早是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提出的。他在3月25日举行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要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伍旭川直接指出, “谁的孩子谁抱走”的传统监管理念既可能导致体制内金融压抑——“少生孩子”,也会导致体制外风险失控——“野孩子不管”。

跨部门监管协调成本较高 机制有待完善

季家友表示,对跨界互联网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成本还比较高,部门协作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正像周小川行长在年初的答记者问中指出的,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涵盖了很多业务类型,需要不同业务类型的风险做具体判断,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于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已经有比较成熟监管模式的业务类型,应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框架,为这些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其服务社会公众、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作用,对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新兴业态,要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周文杰提供了银行业的监管经验。他表示,监管需要与时俱进、适应发展。从长远看,除了行业协会,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也很重要。例如第三方存管机制,实现资金分散管理保证安全,防止侵占挪用,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应该依靠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互金企业只有本分做事、合规经营、治理规范,行业秩序才可以建立,互联网金融才能真正成为助力中国经济转型的新动力。

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认为,互联网促进了保险行业的模式转变和保险业新的业态领域形成。目前互联网保险还存在边界模糊、监管不足的问题。这一领域需要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推进监管创新,加强跨部门联动,努力开创互联网保险发展新格局。

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存在四大突出问题

季家友指出,互联网金融平台除了客户资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外,还存在四大突出问题:

一是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夸大项目投资收益,误导投资者。

二是部分网贷平台的融资成本远高于金融机构放贷的成本,没有真正发挥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的作用。

三是在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方面存在问题。

四是信息安全水平不高,存在泄漏客户个人隐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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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互联网金融监管也应“穿透” ,不能“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原文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5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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