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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已成为最疯狂的加班行业,没有之一

  原文作者:人民日报经济社会 – 林丽鹂

  据说,某互联网公司招了个日本人做研发,上班第一天就对部门同事说:“我在日本工作时是个加班狂,每天都很晚回家,希望大家跟上我的步伐。”一个月之后他辞职回日本了,扔下一句话:“你们这样加班,经常睡在公司是很不人道的。”

  程序猿问科比:“科比,你为何如此成功?”科比反问:“你知道洛杉矶每天凌晨 4 点的样子吗?”程序猿:“知道,那个时候我一般还没下班。你问这个干嘛?”科比:“不干嘛,草!”谈话结束了!

  IT 已成为最疯狂的加班行业,没有之一

  夜幕降临,当 IT 大楼里依然灯火通明时,那一刻,我仿佛王进喜、石传翔等劳模灵魂附体,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在加班,我不是一个人!连续 9 个通宵加班都不是事,一点不夸张,这是本人的亲身经历。

IT 已成为最疯狂的加班行业,没有之一

  过度加班,为啥我们就停不下来了呢?

无效加班:连夜忙真能出活吗?“ 有时候主管布置任务,事先缺少沟通,大家加班好几天,成果出来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却没有效率,做了无用功。”——深圳程序员韩轩

  韩轩是一名在深圳打拼的程序员,“夜夜做项目,敲码到凌晨;左右不是人,都是‘程序猿’。”程序员自称“程序猿”,有几分自嘲和无奈。

  每个月要加多少班? 韩轩没仔细算过:“ 加班补贴每小时 15 元,周六翻倍,我每月的加班费通常有 3000 元左右,这样算下来每天加班至少在 4 个小时以上。”

IT 已成为最疯狂的加班行业,没有之一

  一次,韩轩所在部门为某银行开发新程序,对方要得紧,工作重任务急。当时,他每周都要干满 6 天,每天从早上 9 点至少工作到晚上 10 点,有时还要通宵加班。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韩轩说,他并不知道自己加班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上限。“ 现在工作难找,有一个稳定的饭碗不容易。再说,虽然总是加班,但公司会按时发加班费,这比很多单位强。”

  为了省时间,韩轩中午和晚上都在公司吃外卖,吃完继续堆代码,每周仅有的一天休息日基本都在补觉。“有一种肥,叫做‘ 加班肥’,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我就胖了十几斤,上楼都喘,身体素质大不如前。”

  某餐饮外卖公司对全国多个大城市 24 小时订单的统计显示,深圳在晚上 7 点至次日 5 点的订餐比例高居榜首,订餐者大多是深夜忙碌的加班员工。

  工作忙、时间紧,常常是加班的原因。但在韩轩看来,有的加班效率不高:

  “ 平时,公司领导常叮嘱大家注意健康,但在布置工作时就顾不上这些,安排的工作量经常超标,不加班根本完不成。不少任务事先缺少沟通,大家加班好几天,成果出来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却没有效率,做了无用功。”

  韩轩说:“即使按时完成工作,客户通常也会不断让你修改、优化。因此,有些人第一次交上去的时候就给自己留下了‘优化’的空间,然后加班磨洋工。很少有员工愿意跟公司就加班问题讨价还价,只要还打算在那儿工作,就得忍着。除非用脚投票,跳槽换东家。”

  前不久,受不了长期加班之苦,韩轩跳槽到另一家公司,“虽然还是编程序,但这家公司很开明。公司领导表示,如果员工总加班,一定是工作安排有问题,比如,需要一个星期完成的任务只给了三四天。为此,公司注意改进管理方式,合理分配工作。”由于上下级之间沟通顺畅,大家干劲十足,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现在,我上班时间差不多就能把工作完成。下班后,还能看看书、会会朋友,周末也有时间陪家人。工作不再乏味枯燥,生活也有意思多了。”韩轩说。

  无谓加班:“只争朝夕”就要牺牲休息日吗?

“周末开会,表面看充满了一种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工作干劲’,其实应该反过来想想:到底有多少真正要紧的事非得在周末兴师动众?”——北京某杂志社编辑陆晶

  陆晶在北京一家杂志社工作,谈起加班,她有很多话要说:“我的生活都被加班挤占了,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出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赶稿。”

  陆晶坦承,最初加班是自己拖沓造成的:“我刚开始做记者时,写稿精力不集中,不时聊聊天、看看手机,上班时没效率,只好晚上加班接着干。”

  “但很多时候,连续加班是单位对工作安排不合理造成的,这其实是对职工休息权的漠视。”陆晶说,“我还曾经参加过一个采访团,连续出差两周,周末也在工作。组织者压根儿就没有考虑过周末需要休息,反而认为周末采访是‘敬业’。”

  陆晶认为,很多在休息时间安排的加班完全可以避免,“有一个周末,我正陪父母逛街,突然接到同事电话,说有急事要集体到单位加班。我连忙赶到办公室,原来,是主编认为一篇稿子的结构有问题,要集体讨论修改。其实,稿子的出版日期排在了下个月,完全可以等第二天上班再说。”

  陆晶注意到很多公司、机关习惯于在周末开会。每次开会都是单位领导带头,上上下下一片忙碌,“周末开会,表面看充满了一种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工作干劲’,其实应该反过来想想:到底有多少真正要紧的事非得在周末兴师动众?”

  陆晶认为,不少无谓加班还与外在竞争压力太大有关:到了下班时间,领导还没走,你敢走吗?同事还在工作,你好意思先下班吗?如果比其他人下班早,会不会显得工作态度不积极?“ 如果都这么熬时间,能力强的人往往被能力低的人‘ 熬’走了。”陆晶说。

  一些流行的价值观也助长了加班之风。“ 父母从小就告诉我‘ 先吃苦后享福’,似乎一定要奋斗出成绩才有权休息。”陆晶说,“ 在此观念下,许多人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在勤奋努力,而又不自觉地‘勤中偷懒’,结果造成工作时低效、休息时忐忑,实际上是生活、工作‘两伤’。”工作时间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是减少无谓加班的利器。“ 就我所在的团队来说,过去总是在周五开选题会,组长还催促大家周末落实。周末联系不到采访对象,大家各自为政,手忙脚乱却没什么成果,更得不到休息。今年开始,选题会改为周一开,大家在办公室当面沟通、定好方案就马上执行,加班少了,杂志的质量也不降反升。”陆晶说。

  无偿加班:加班费容易领到吗?

“加班多是计划之外的,很难事先申请。还有人习惯回家加班,很难精确记录加班时间。申报程序太复杂,实际上是给员工领加班费设置障碍。”——上海某上市公司财务经理张光宇

  人在职场,要求“零加班”也不现实。既然总会有人加班,就应该明确加班补偿,不能无条件加班。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150% 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 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 的工资报酬。然而,这样的规定在现实中显得很尴尬,人们吐槽说:“年薪制的意思就是不给加班费”“脑力劳动都是包月不计流量”“加班费不是想领就能领”……

  张光宇以前在上海一家外资咨询公司工作,“ 我们拿年薪确实没有加班费,有时候赶上一个日程紧张的项目,五加二、白加黑很寻常。”

  今年初,张光宇跳槽到一家上市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这家公司规定,员工加班有加班费,但能领到的人寥寥无几。原来,按公司规定,员工加班要提前打报告申请,获批后的加班才算加班,没申请的加班不算加班,并且员工还要详细记录加班的时间,上报核实后才能领加班费。

  “ 加班大多是计划之外的,工作没做完自然而然地多做一会儿,很难事先申请。”张光宇说,“ 还有人习惯回家加班,很难精确记录加班时间。我的团队成员都反映申报程序太复杂,从来没报过加班费。”

  张光宇认为,设计繁琐的加班费申报程序,实际上是给员工领取加班费设置障碍:“ 很多人为了保住饭碗,加班费难领也只好无偿加班。”

  除了加班费,劳动者加班后还可以调休。“ 我在外资咨询公司时,如果一个项目挤占太多周末,项目负责人会帮组员申请增加几天带薪假期。但新公司没有这样的调休制度。”张光宇表示,“ 希望用人单位能充分尊重劳动者申请调休的权利。”

  专家认为,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不仅有赖于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健全,还需要企业细化管理;不仅需要管理者增强尊重劳动者的观念,也需要劳动者自己珍视与用好休息权。对此,管理部门和各级工会应切实发挥作用。

  国外如何对待加班?

上班时间高效工作

主动加班可以倒休

延时加班给予补偿

  1、美国:老板付不起加班费

  美国人在工作时间上很较真,到点就走人,1 分钟都不差。当然,如果有急活需要加班,他们也会配合,但加班费比正常薪水高出一倍以上,公司还得给加班职工叫个披萨饼之类的外卖。长时间加班,美国雇员是不会干的,老板也付不起加班费。沃尔玛公司就曾被“加班费”绊倒过三次:2005 年,因侵占员工休息时间,沃尔玛被加州一家法院判决赔偿 1.72 亿美元;2006 年,宾夕法尼亚州一陪审团裁定,沃尔玛因存在强迫员工在休息时间工作的行为,需支付 7800 万美元的罚款;2007 年,该公司又为 5 万名加州员工支付了超过 390 万美元的加班补偿,同时支付 19.89 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这“肉”割得让人心疼吧?

  2、德国:用高效工作避免加班

  除了医生、护士等专业性、时间性极强的职业外,德国普通职员大多在傍晚五六点钟按时下班回家,和家人共进晚餐或与朋友聚会。如果确实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该怎么办呢?德国人一般会采取两种对策:第一,更加高效地工作。很多德国人清晨就开始抓紧工作,有时甚至不吃午饭。总之,他们会想方设法在下午 5 点之前完成手中的任务。第二,坚持责任不在自己身上。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按时结束工作,就设法证明是因为公司没有雇佣与工作量相符的劳动力,才导致工作做不完,应该由公司负责。基于以上两点,德国人总能准时下班。

  3、英国:长时间加班可倒休

  大部分英国公司都制订了“加班须申请”的制度。比如,伦敦某金融公司规定:员工单日加班超过 2 小时,必须提前 2 天申请;申请时需写明加班时间、加班期间工作内容,并获得至少两位上司批准。长时间加班基本上都可以灵活地换成今后的倒休。英国法定带薪假期是每年 28 天,有些公司明确规定,若员工在年底未完成标准的休假天数,就扣除其相应天数的工资。雇主们主动提醒员工休假,也是希望员工能以更加饱满的身心状态回到工作岗位。

  4、日本:开始鼓励员工向加班说“不”

  加班,是日本职场人的常态。日本加班现象之严重是出了名的,连“过劳死”一词也产生于日本。这些年,日本政府察觉到加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鼓励企业采取措施让员工准时下班。贸易公司伊藤忠商事表示,愿意以更早的下班时间来吸引应届毕业生;打印机制造商理光明确禁止在晚上 8 点以后工作;优衣库服装连锁店的运营商迅销还酝酿推出 4 小时工作制,满足那些想要更好平衡工作与生活的员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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