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移动化、正版化后 网络泛娱乐产业将走入共生模式

手机端网络音乐、视频、游戏、文学用户规模增长率均在6%以上网络泛娱乐产业的整体走势呈现出移动化和正版化两大趋势,而这两大趋势则共同指向了一个源头——共生。

文/张书乐

刊载于《人民邮电报》2016年8月19日应用版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6年上半年,网络娱乐类应用进一步向移动端转移,手机端网络音乐、视频、游戏、文学用户规模增长率均在6%以上;网络娱乐类应用的版权正版化进程加快,各应用厂商对涉嫌侵权的应用积极展开维权行动。网络泛娱乐产业的整体走势呈现出移动化和正版化两大趋势,而这两大趋势则共同指向了一个源头——共生。

场景共生:内容创造移动化

《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移动化成为主流趋势已经毋庸置疑。2016年上半年,网络游戏用户PC端设备使用率由去年年底的67.7%下降至61.4%,而手机端设备使用率由去年年底的71.3%上升至77.3%;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08亿户,其中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2.81亿户,较去年年底增加2209万户;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14亿户,其中,手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4.4亿户,较去年年底增长了3514万户;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5.02亿户,其中手机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43亿户,较去年年底增加2707万户……

移动端用户高速增长的态势,其实在同属个人互联网应用的基础应用、商务交易、网络金融和公共服务四大类别中也有体现。移动端依靠其便捷性及功能化特点,正在逐步取代PC端,成为个人互联网服务的主要载体。但同时必须注意到,其他四大类个人互联网应用主要是将新闻传播、即时通信、旅游预订、教育培训、金融理财等传统服务网络化和移动化,将移动端作为一个工具来近距离连接用户。泛娱乐应用则更偏重于在互联网上制造原生内容、借助移动端“挤压”传统娱乐领域场景。

网络游戏、网络文学和网络视频作为网络原生内容的“三驾马车”,在PC时代已经显示出了和传统泛娱乐产业截然不同的特征,并且依托网络成功吸纳了大量草根人群参与创作。今年上半年,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快速发展到3.25亿户,成为网络视频最受关注的一个分支领域。移动端的兴起,让内容创造可以不分时间地点无缝接入到直播中,门槛大大降低,大量草根成为主播;同时,其内容多样性和创新性也得到了极大提升,促使直播用户爆发式增长。同样,网络音乐除了在移动端取得类似效果外,网络音频也让许多草根开发者尝到了分享语音获得关注的甜头。由此可见,无论是何种泛娱乐应用,借助移动端不仅能获得用户接入能力,还能成为众多草根人群创新、创业的入口。使用者、创作者、使用场景和创作场景等,均呈现出融合共生的特征。

版权共生:IP只是“小树苗”

《报告》提到,游戏、文学、视频、音乐和直播这五大泛娱乐应用分支在2016年上半年呈现出正版化、精品化和多屏化的可喜势头。其中一个核心的关键词是IP(具有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IP从去年开始即在网络泛娱乐领域成为流行词汇。但仅靠IP这条“纽带”去连接游戏、文学、视频、音乐、直播五大产业,显然不能真正解决困扰网络泛娱乐领域多年的版权问题。近年来,有关部门在视频、音乐、直播等领域加大对网络侵权的打击力度,推出了一系列强而有力的举措。与此同时,用户正在大量转移到移动端,移动化也是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力度的一大原因。与内容“野蛮生长”的PC端相比,移动端入口看似不局限于PC端传统的浏览器和搜索引擎,但由于所有应用都需要依靠渠道(即应用商店)的力量,也就使得版权保护可以在一个共同的源头上发力,从而以下架这一更为有效的手段,将侵权行为的成本提高到难以承受的程度。在此基础上,IP的纽带作用得到了彰显。

网络游戏作为泛娱乐产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网络文化娱乐形式加速融合,呈现出设备移动化、版权正规化、内容影视化的重要特点。网络游戏版权的正规化进程加快,在移动端表现尤为明显。2016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移动游戏需经过审批才可以上线。此外,多家拥有优质内容版权的网络游戏厂商也在上半年对涉嫌侵权的网络游戏厂商积极展开维权行动。网络游戏版权的正规化进程,对游戏行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依法公平的竞争秩序起到了推动作用。

去年以来,多家企业将IP从其诞生的网络娱乐领域引入到其他娱乐应用之中,使之形成一个共同品牌下的衍生链条,形成多产品形态。2016年上半年,著名PC端游戏《魔兽世界》的IP改编电影在国内市场获得成功,推动基于网络游戏故事背景改编的电影作品受到各大游戏厂商重视,拥有成功游戏产品的厂商先后推出了游戏影视化改编战略。以网络游戏故事背景为轴心,联动其他多种网络娱乐内容形态协同发展,进而形成健康的泛娱乐产业生态,将成为未来网络游戏厂商的重要发展方向。此外,网络文学作品《花千骨》、《芈月传》在影视与游戏乃至电商定制产品中表现突出,使得IP作为网络的一种原创力量,拥有了超越版权的财富创造能力。

而如何确保IP在多领域实现成功运作,也不再是作坊式的盗版产业链所能染指的。这种版权共生,对于网络泛娱乐产业真正走向繁荣意义非凡,远非IP所能涵盖。与此同时,移动化、版权化引发场景共生、版权共生效应,网络泛娱乐应用也在此基础上悄然实现生态共生的迭代。或许正如阅文集团副总裁罗立所预见的那样,IP不会因为被拍成一部电视剧、电影或开发一款游戏就消失掉,而是能长期地变成一个文化符号。而要成为一个文化符号,就必须将整条文化产业链上的文学、游戏、影视、音乐、动漫“串联”起来,发挥协同效应,并且将直播、电商乃至线下的O2O以及景点都融入其中,形成一个生态共生的大系统,才能让IP这株“小树苗”在泛娱乐的“沃土”上成长起来。

张书乐 TMT行业观察者、游戏产业第一时评人新著有《探路——互联网时代行业转型革命》,一本关于钻到地缝里寻找创业生机的书。各大网店和书店均有销售。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923f000102wt3b.html
正文到此结束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