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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会无偿加班且你也不应该

  英文原文:Why I Don't Do Unpaid Overtime and Neither Should You

  原文写于 2012 年,至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前段时间这篇文章又被大家翻出来热烈讨论,看过之后有些感触,所以翻译了一下


  我是一个在美国待了 30 年的程序员,我有过一周工作超过 40 小时的经历,这在行业里面并不常见,但是我很难因此而得到更多的薪水。

  总之,我现在发现整个做法很恶心。

  我并不是针对自营或创业等多干活儿就能得到更多回报的情况。我曾经在 80 年代中期到 90 年代开过两个小的软件公司,并且工作时间也很长,但是我们会共享全部的成果,而第二家公司我们在合同里就定好了多劳多得的规矩。当然这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

  如果我为一家大公司工作并且谈好了薪水,那我的预期就是我在标准的时间内,即公认的 (至少在美国) 一天 8 小时一周 5 天,尽我所能完成工作。如果他们希望我每周工作 70 个小时或有些主管期望团队每天都来上班,现在的我是会拒绝的。为什么呢?

  当我们决定工作赚钱的时候,我们假定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换取我们生活所需的开销。雇员的预期是他们会获得等价于这笔薪水的产出。但问题在于,雇主概念中的价值经常和雇员的不一样,尤其在美国和亚洲。许多公司期望薪水是固定的,但是他们创造这些价值需要完成的工作是不确定的。雇主觉得只要提高对雇员的预期和要求,就能够获得更大的回报,这样他们就可以通过为每份薪水延长工作时间来降低实质的劳动成本。

  这对于雇员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你同意了,那么你实际上就认同了自己的工作更廉价。甚至这种工作其实就是无偿的。那么作为雇员你在这样的无偿工作中收获了什么呢?在绝大多数雇主面前,你什么也没有得到。如果你是一个主管,也许会得到晋升,但是作为程序员你职业发展的道路不只是做管理这一条。如果你连续几个月每周编码超过 80 个小时,通常情况下得到的回报和一周努力工作 40 小时差不多。

  在一些行业里,比如 AAA 游戏工作室,准备发布大型游戏这样的关键时刻的经历都是非常痛苦的。而你看了很多人们玩命工作然后发布没多久就下岗了的故事。当然你是可以选择休息的,但是付出的代价是多少?收益又是多少?

  现在想象一下你自己是一个供应商 (我现在就是)。如果你要求在协议之上做更多的工作,那么公司付钱,供应商付出劳动。也许不会有更高的回报但不会比正常情况少。现在你是在为工作获取应有的回报。但奇怪之处在于,显然公司更倾向于根据时间付钱给你而不是你的实际产出,所以他们有的时候不会允许供应商加班。那他们为什么简单的要求雇员无偿工作或自告奋勇呢?

  美国工人一般都有 10 天左右的年休假,有的时候还额外有几天病假;但是全职的美国工人评价一年只休息 5~7 天。在世界上很多地方,尤其是欧洲,政府授权 20~30 天年假,人们基本上都会把这些假期用掉。在很多国家加班并不普遍,无偿加班是极少的,甚至是非法的。人们配得上工作之外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只为雇主埋头工作是极其愚蠢的。而我们在美国 (以及亚洲很多地方) 很少这么思考问题。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的老板希望她的黑莓手机保持 24x7 待命状态。一年以后她拒绝并辞职了。她的老板为此大为恼火。而在那段时间她没有获得任何多余的回报。那我们为什么还这么做呢?

  在欧美之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美国的健康保险通常是和你的雇主绑定的,几乎没有其他地方给你实质的保障。如果你失业了,那么你得在有限的时间里支付一大笔 (COBRA) 费用,即便你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你的健康保险在 6 个月内也没法生效。所以对失业的恐惧感以及健康保险会让你更倾向于接受更长的无偿工作时间。感觉这个系统设计之初就想阻止你跳来跳去 (尤其是你成家之后)。在欧洲你的健康保险不会和雇主做任何绑定。如果公司想留住一个有价值的员工,他们就得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把你留住。很多欧洲国家 (和欧元区) 你很难期待或要求别人无偿加班。

  另外一个无偿加班的副作用是更少的人被雇佣。如果你长期让你的雇员每周工作 60~80 小时,你就不需要雇佣更多的人。但是对于雇员来说他们收获了什么呢?基本是没有什么收获的。

  我想说的重点是,如果你付钱给我,那么我为你好好工作 40 小时,如果其他人愿意工作 60 或 80 小时,他们就更有价值而我就贬值了?我就应该由于没有把人生的全部都放在工作上而被解雇?那些愿意工作两倍时间的人就真的交付了两倍于我交付的价值吗?你可以反驳如果公司是根据工作时间给员工回报的,那么工作 80 小时的人就得到两倍回报,但这只是从雇主的角度来看。而雇员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收入) 但是没有得到任何更多的回报。当然你可以无视我,找到更多这样的公司,但是我对这种现代的“奴隶制”并不感冒。

  工作不能也不应该是一个人的生活的全部,这绝对是欧洲式的思维。生活对我来说也意味着更多。然而在美国有一种非常商业化的观点,就是如果你根据工作时间付钱,那么公司就不会成功;如果人们每年要休假 20 天,那么他们就会失败;一个雇员工作之外的生活一文不值。

  我从 Steve Jobs 听到的一个有意思的故事是,在 iPhone 装备的几周前 Steve 要求他们把塑料屏幕换成玻璃的,所以他们通知中国的工厂,那边立刻把上千名工人叫起来,每人发一块饼干一杯茶水,让他们每天连续工作 12 小时,直到 iPhone 装配好。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但同时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他们如此轻易的放弃了生活 (我相信他们还是根据工作时间得到了报酬) 甚至乐在其中,就为了有份工作。而且我从雇主这里听到用这个故事来激励大家做相同的事情——“如果你每周不工作 80 个小时,那么在中国某些人就会顶替你的工作”。而企业会通过这些引起笑声的国家取得成功。

  经济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我不想为此争辩太多。但是从一个个人工作者的角度看,就是一份付出一分回报。我有技能,公司有需求,我能作为一个有价值的工作者,但是这里是有度的。我不能对你或你的处境说什么,但是对我来说我的工作能力或工作期待是一个有限的范围。可能这是我的德国人的遗传,可能是因为我曾经在我的小公司每周工作 80 个小时的结果,可能我变老了也变聪明了,但是我更愿意享受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平衡。

  当我在 General Dynamics 的第一份工作时,我认识一位年轻的经理,他每周七天连续工作并且每天工作很长时间。有天在一个会上他突然猝死了。你说他没日没夜的工作最后得到了什么呢?

  不为别人,也不为我自己。我努力工作,但到点该回家就会回家。你也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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