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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吃饭健身被“偷拍” 直播的边界在哪?

注:本文转载自人民日报评论 作者吕晓勋

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大家好,我是党报评论君。前几天,高中同学传来一张视频截图。去年,他和家人来北京旅游,我陪着他们一起散步的过程,不知道被谁给录了下来,还用于某网络影片的片尾。莫名其妙就成了“路人甲”,虽然也没什么大碍,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取景”和使用,还是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人民日报评论:吃饭健身被“偷拍” 直播的边界在哪?

感同身受的,可能不只是我们。近日,有90后自媒体探访了使用某品牌摄像头的餐厅、网吧、健身馆,发现消费者在店内的一举一动,都成了一个直播平台上供用户评头论足的新鲜内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还被万千网友集体“围观”,难怪有人会惊呼:“这太可怕了!”

因为,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用于安防,与安防视频内容被用于直播,是两回事。前者无可厚非,并且安防视频只能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公开,其调用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经过相关程序;而后者则是以安防视频换取流量、获取盈利的行为,显然难以将全部责任归咎于商家。

事后,相关企业及时做出回应,称平台建立了“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只要接到用户关于隐私的举报,“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下线处理”。坚持当好把关人的表态,无疑值得肯定,我们也相信,今后企业会拿出更有效的措施,防止直播“误伤”他人。

这不是直播平台第一次站上风口浪尖,今年5月,全国多地学校监控视频直播,就曾引发公众热议。我们毫不怀疑技术创新赋予生活的巨大红利,正如直播技术的发展,给成千上万的农民脱贫带来希望,让众多留守儿童的家长可以随时和孩子交流谈心。然而日益开放、透明的互联网世界,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同时,也让保护个人隐私变得更为棘手。调查显示,71.5%的受访者有过“被直播”经历,78.4%的受访者担心“被直播”泄露隐私。可以说,作为公众最为看重的个人权利之一,隐私权恰恰是被一些商家、企业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有时甚至成了谋取商业利益的牺牲品。

“每个摄像头都有可能成为偷拍利器”。正如有媒体所总结的,不管是实际操作直播的商家,还是提供直播平台的企业,急需认清的一点是,你们都是躲在镜头背后的强势一方,正是你们的负责与自律,构筑起确保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基本防护线。来自公众的投诉,于你们而言可能只是产品功能上的欠缺,没有遵守使用协议的疏忽,但对被侵犯者来说,就是整个安全防线的崩溃。

对此,我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已经对隐私权作出规定,公安部也于去年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特别强调了公民隐私保护问题。但客观地说,对于安装在公共场所的摄像头,采集信息应该由谁来管理,信息利用又需要经过哪些必要程序,目前还缺少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此次直播事件所引起的争议,还是此前媒体报道的因自家监控对准公共走廊,对邻居生活造成侵扰,其实都是在提醒我们,追上技术发展的脚步,联合多方力量推动协同共治,才能一起筑牢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墙。

这正是:直播若能守边界,隐私岂会万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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