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4 日消息,余额宝运营方天弘基金的股东之间发生争执。腾讯科技今日从蚂蚁金服公司获悉,此前增资天弘基金的蚂蚁金服将天弘基金股东内蒙君正(股票代码:601216)告上仲裁委,要求内蒙君正缴纳当时协议中约定的出资额。
蚂蚁金服的仲裁请求中还同时提出,如果内蒙君正拒不履行当时的协议约定,则请求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和增资资格。
2013 年 6 月,蚂蚁金服旗下的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服务。2013 年 10 月,天弘基金当时的二股东,上市公司内蒙君正发布公告披露,蚂蚁金服和天弘基金股东达成框架协议,蚂蚁金服以 11.8 亿元的价格入股天弘基金,而内蒙君正也将出资 6943 万元增资天弘基金。
2014 年 5 月 28 日,天弘基金的增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外界普遍认为在获得证监会等一系列批准后,天弘基金的增资应该已全部完成。
蚂蚁金服人士透露,内蒙君正虽然签署增资协议也在上市公司公告中进行过一系列披露,但一直迟迟没有缴纳 6943 万元增资款,这也是蚂蚁金服对其提起仲裁的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内蒙君正不久前刚刚披露重大收购意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分别以 26.35 亿元和 18.69 亿元摘得华泰保险 9.1136% 和 6.1815% 股份。
分析人士指出,内蒙君正能拿出总额 45 亿收购华泰保险逾 15% 股权,却拿不出 6943 万元增资天弘基金,这明显不符合逻辑,蚂蚁金服怒告内蒙君正违约背后也有很多隐情值得探究。
附蚂蚁金服提出的仲裁请求:
1. 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 69,430,500 元,并支付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12 日该逾期付款利息为人民币1,782,049.50 元)。
2. 裁决在内蒙君正全额缴纳上述第 1 项仲裁请求的出资额之前依法限制内蒙君正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部分所对应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
3. 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 的股权。
4. 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的约定,配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助将蚂蚁金服登记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1% 的股东。
5. 裁决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
6. 裁决内蒙君正赔偿蚂蚁金服因办理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和差旅费等费用。
7. 由内蒙君正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