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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甲:滴滴顺风车杀人案,我的几点意见

葛甲:滴滴顺风车杀人案,我的几点意见

文/葛甲

1,这件事的效应明显又被放大了,如果是出租车出了这么一件事,不会有什么人关注,问题是这次出事的是滴滴。当然,滴滴也是靠网络营销立足的,此事相当于还了点债。

2,犯罪分子怎么处置怎么抓捕的讨论,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自会有专业团队去解决。更有价值的讨论是网约车到底安全不安全,滴滴要不要从中承担责任,怎么能防范下一次等等。

3,公平地说,从数据上看网约车的安全性比出租车高多了。刑事案件发生率很低,尤其是出租车在一段时间内高发的乘客针对司机的罪案,网约车基本没有发生过,司机针对乘客下手,其实绝对数字也并不高。

4,这件事滴滴要不要承担责任?我认为是要的。避风港原则适用于搜索,不适用于o2o连接平台。通过中介平台购买服务遭遇人命事件,中介平台要承担一定责任,以促其加强审核防范类似事件。人命关天,不是通知+移除可以解释的。

5,如果最终查明,该犯罪分子一切登记审核程序都无懈可击,完全合法,只是最终以合法之身犯下了人命大案。那么滴滴要承担的责任相对就小一些,毕竟,就算是审查程序再严格的军队和警察体系,也是会出现几个犯罪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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