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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事故频发,责任应该怎么算?这里有场新鲜出炉的法院判决:平台责任逃不掉

近期,乘客乘坐专车/拼车遭到意外的事件频发。此前有南京学生乘坐专车受伤,也有深圳女乘客遇害一事,那么在意外后,一直声称扮演信息平台角色的打车软件们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目前还无法确定类似专车平台的合法性,因此相应的监管及规范也无从谈起。”交通运输部方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坦言。在法律真空状态下,平台到底承担怎样的责任众说纷纭。

有律师认为,专车平台类似于交通运输业的电商平台,就如货物电商领域”谁销售谁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也应当是”谁服务谁负责”。平台本身只是提供信息的平台服务,不提供用车服务,因此无需对乘客提供相应责任。

“这个在滴滴平台的注册用户协议中写得很清楚。但滴滴平台依旧给乘客购买了补充商业保险,这已经是平台最大的善意。”曾有第三方人士如此表露认为。

这一观点可以参考此前南京学生乘坐专车受伤的案例:来自南京的某大学生在乘坐某公司专车的过程中,该专车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该大学生被碰伤,但保险公司事故调查员认定该专车是按照私家车进行投保,涉嫌擅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造成车辆风险增加,于是拒绝赔偿。经过多次调解,且医疗费用不高,该专车司机最终和大学生达成赔偿协议。

而近期,一个类似的案件宣判,认为平台有连带责任。这一案件对象并未滴滴、Uber等常规打车软件,而是e代驾内部针对代驾师傅推出的拼车软件,不过法院认为其性质和滴滴/Uber等相同。虽然整个事件并未引起舆论太大关注,但是这一判决结果显然对此后类似事件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e代驾徐师傅通过使用e代驾的内部约车软件“e拼车”约到了李师傅驾驶的车辆返程,谁知由于李师傅闯红灯,与另外两车相撞,他被撞成重伤。徐先生将李师傅和e代驾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定,李师傅与e代驾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陈先生各项损失共计55万多元。法院认为e代驾拒不承认e拼车软件由其开发,已构成虚假陈述,严重妨碍了法院审理,依法对e代驾公司罚款100万元。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

“e代驾”作为平台提供者,对入驻平台的车辆没有尽到审核管理义务,具有明显过错。肇事车辆本质属于套牌车,保险也早已过期,平台审核过程中没有审核出来,也没有说因为你没有提供新的保险我就暂停平台服务,无形中放大了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明知或应知提供服务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在这次判决中,平台所承担的责任在于对车辆资质审核不严格,没有尽到严格审核的义务。

专车平台对于消费者应当有安全保障责任,平台应审核司机的驾驶资质、车辆资质以及采取合理措施杜绝司机利用平 台侵害乘客权益。因此,即便有专车平台进行了复杂的法律设计,企图规避平台责任,但若考虑到平台对司机及车辆的资质审核责任,则必须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关于平台、司机、乘客分别将承担怎样的责任,或很快明朗化。据悉,专车新政将于近期出台,按照此前的专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公众观点也以29条支持,8条反对一边倒地认为平台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公众认为:

专车平台是根据用户需求,组织调度车辆进行运输服务;平台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制定了运输价格,制定了收益分配规则,对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制定了相应要求,乘客直接与平台发生合同关系,因此是整个运输过程的组织者,而非单纯提供信息服务,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平台作为运输服务组织者,从中获取利益,应当承当相应责任,责权对等。目前专车平台通过“四方协议”等形式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平台的承运人责任,明确各方责权,在发生纠纷、事故时才能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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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www.huxiu.com/article/1504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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