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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滴滴司机迟到:乘客误飞机获赔5500元

首例!滴滴司机迟到:乘客误飞机获赔5500元

  用手机打车软件叫车去机场,但车子迟迟不见踪影。杭州的贺先生一家等待了半个小时,最后连飞机都没赶上,损失将近 6000 元。

  无奈之下,贺先生一家将这家打车软件(滴滴出行)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损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昨日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贺先生最终获赔 5500 元。据悉,该案也是浙江省首例涉滴滴打车软件的运输合同案。

  去年 8 月 13 日,贺先生一家原本计划乘坐当晚的航班赴长春旅游,航班起飞时间为当晚 7 点 50 分。那天,贺先生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从杭州某大厦预约了一辆快车去萧山机场,预约上车时间为下午 5 点 30 分。

  5 分钟后,快车司机就接单了,为保证出行顺利,贺先生和司机进行了确认。

  下午 5 点 30 分,贺先生一家并没有在约定地点见到司机的车,贺先生马上给司机打了电话。电话那头,快车司机表示马上就到,请贺先生一家稍安勿躁。

  可左等右等,司机依然没有出现,贺先生又打电话询问,这次司机说堵车了,车子很难过来,希望贺先生一家换个地点等他。

  由于时间紧迫,为了不延误飞机,贺先生一家只能照做,终于在另一个地点等到了司机,但此时已比双方预约的时间晚了半小时。

  7 点左右,这辆快车将他们送到了萧山机场,贺先生一家急匆匆地来到登机口时,被机场工作人员告知出票系统已经关闭 5 分钟,无法出票。贺先生一家被迫改签机票,但因此造成了近 6000 元的损失。

  这件事让贺先生一家郁闷至极,旅游的心情也没了。后来,贺先生打电话给滴滴出行的客服讨要说法,但对方仅仅做出了退回打车费并赔偿 80 元的方案,这让贺先生无法接受。

  无奈之下,贺先生将滴滴打车软件所属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小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该案并组织庭前调解,司机和小桔公司认为原告贺先生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对贺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无法满足。

  因该案涉及新类型运输合同,又契合互联网经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

  6 月 15 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小桔公司认为自己只是提供平台,主要责任在贺先生和司机。但贺先生认为,小桔公司既然收取了服务费,应当和司机一起承担责任。

  经过长达 2 小时的庭审,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相互提交证据,陈述意见,相互答辩,最后都表示愿意调解。合议庭在庭后组织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最终以小桔公司补偿 4000 元,司机补偿 1500 元、贺某放弃其他请求权结案。

  案件调解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人就该案对小桔公司提出了建议,首先滴滴出行作为专业的手机打车软件,应当明确与私家车间的权利义务;其次小桔公司应当提高对同类事件的重视,完善处理机制,妥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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