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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iPhone偷跑流量:每月可耗60元流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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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月 1 日,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消保委)提起的一起公益诉讼案正式被法院受理。这次公益诉讼分别以广东欧珀(OPPO)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被告,诉讼理由是这些手机厂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消保委是通过一次对比试验得出这一结论,这次试验是怎么做到的?又得出了哪些详细结论?一起来看央视新闻《每周质量报告》调查。

  《每周质量报告》谁动了我的流量?

  对比试验一:手机流量

  品牌智能手机竟会“偷跑”流量

  上海消保委一共购买了 20 款用于试验的样品,其中不仅包括苹果、三星等国际知名品牌手机,还有华为、中兴、小米、OPPO 等国产品牌的主要产品。

  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在待机情况下“偷跑”流量问题,上海市消保委从中选出 10 款进行模拟检测,这 10 款手机的品牌分别为海信、步步高(002251,股吧)、金立、小辣椒、三星、华为、联想、索尼、诺基亚和苹果。这 10 款手机中,有 5 款为运营商的定制机,其中华为、索尼是中国移动的定制机,诺基亚、小辣椒是中国联通的定制机,海信是中国电信的定制机。

  在上海市质检院电子电器家用电器质量检验所,检测人员将这 10 款手机恢复为出厂设置后,插入相应运营商的 SIM 卡,放在同一环境中,在不人为开启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待机状态下,每隔 24 小时记录手机的流量消耗情况。

  苹果手机“偷跑”流量最多

  一个月“偷跑”60 多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手机的流量使用情况,在运营商的官方网站上都可以查询。检测人员在对这 10 款手机开机注册入网并进行 120 小时的待机试验后,发现即使是在待机状态下,“偷跑”流量的情况也非常明显,竟然有多达 9 款手机都在开机注册入网及待机过程中“偷跑”了流量。其中,中国移动定制的索尼、华为和中国联通定制的小辣椒、诺基亚 4 款手机“偷跑”流量较为明显,分别为 4113KB、1037KB、589KB、4281KB。

  而在这 10 款手机里,“偷跑”流量最多的是苹果手机,120 小时内共“偷跑”了 80MB (兆)流量。按照中国移动每 110MB 流量加油包收费 15 元的价格计算,消费者每 5 天被“偷”掉的流量,价值 10.9 元,消费者要为每个月“偷跑”的流量额外支付 60 多元。

  对比试验二:预装软件

  OPPO 手机预装软件数量最多达 71 个

  上海市消保委在对流量消耗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对手机预装软件数量进行了对比试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智能手机,预装的软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保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必须应用程序,如电话、短信、相机和相册等;另一类是商业软件,如 QQ、天气、地图、淘宝等客户端。

  实验结果发现,上海市消保委送检的 20 款手机中,除一款无法开机外,其余 19 款手机,都预装了不少软件,其中最少的 27 个,最多的达 71 个,这款预装了 71 个软件的手机标称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生产的 OPPO 牌。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宁海说:“它的视频软件就多达 4 个,譬如搜狐、爱奇艺等。”

  另外,检测人员还模拟普通消费者的操作方式卸载手机中预装的软件。苹果、三星和金立等 3 款手机,根本无法卸载任何预装软件。其余 16 款手机中,预装了 58 个软件的 VIVO 手机,可卸载软件数最多,达到 33 个;最少的是预装了 30 个软件的魅族手机,可卸载软件 10 个。而预装软件数量最多的 OPPO 手机,不可卸载软件仍然最多,达 47 个,不可卸载软件最少的手机是诺基亚,仅有 18 个。

  商家通过预装软件获利

  部分软件卸载手机容量竟不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检测人员在卸载部分手机的软件后,手机的容量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专家认为,这种现象说明,消费者看起来已经删除的软件实际上依然存在,根本没有被物理删除。

  上海消保委委托检测人员透露了原因:“部分经销商或厂商通过预装软件获利,装一个软件多的话会有 3 到 5 块钱,少的话也会有 1 到 2 块钱。”

  预装软件危害:资费消耗+恶意扣费+隐私窃取+远程控制

  手机预装软件数量多、难卸载,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仅仅是干扰正常使用。《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在 2013 年 9 月 29 日,就曾播出过《被预装的风险》,节目揭示预装软件在影响运行速度、浪费手机流量的同时,还对手机预装软件背后隐藏的利益进行了深层次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手机软件预装行业利润巨大,但潜在威胁随之而来。北京一家手机软件安全监测机构就发现,一款手机里的软件暗中操控手机自动发短信,推送广告,给手机用户带来资费和隐私的双重损失。手机预装软件的种种危害,已经给广大智能手机用户资费和信息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对比试验三:手机容量

  手机标称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差异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次上海市消保委组织的智能手机对比试验,发现的另一问题是手机标称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差异的情况非常普遍。业内人士介绍,对于手机容量的表述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手机厂商在产品外包装或者广告中宣称的容量,即为标称存储容量;另两种为消费者只能在手机系统设置中查看到的实际存储容量以及可使用存储容量。

  记者调查发现,这次对比试验用的 20 款手机,商家标称容量普遍高出消费者实际可用容量。一款用于实验的小米手机,标称容量为 8G,但消费者的可用容量仅有 4.82G,可用容量仅为标称容量的 60%,而另一款同样标注容量为 8G 的索尼手机,实际可用容量仅有 4.26G,仅为标称容量的 53%。

  维护消费者权益,拒绝沉默

  据上海市消保委介绍,从 2012 年以来,上海消保委受理的手机类消费投诉案件都呈上涨趋势,已经连续 3 年占到商品类投诉的第一位。另据有关机构统计,2014 年,中国的智能手机用户超过了 5 亿,成为全球智能手机用户最多的国家。

  法律专家认为,智能手机上安装的所有软件,使用与否都应该由其拥有者决定,特别是连接互联网等产生费用的使用,更是应该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然而,上海市消保委这次对比试验却表明,许多智能手机上预装的软件,并没有经消费者主动启用,就在后台悄悄联网,“偷跑”流量,这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一种侵害。上海消保委这次提起公益诉讼,可以说是目前法律框架下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数不多的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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