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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店长偷多台iPhone和电脑 被判5年半

苹果店长偷多台iPhone和电脑 被判5年半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偷卖店内 18 部 iPhone5S 手机、2 台苹果平板电脑及 1 台笔记本,并盗走店内 2 万元,设于朝阳区悠唐广场二层的原苹果专卖店店长肖波将其所得的赃款赌博输空。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肖波有期徒刑 5 年半。

  今年 27 岁的肖波大学文化,长相白净秀气,事发前在朝阳区悠唐生活广场二层苹果专卖店任店长,该店为北京世纪超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超科公司)所设。

  朝阳检察院指控肖波职务侵占并盗窃店内 22 部 iPhone5S 手机、2 台苹果平板电脑及 1 台苹果笔记本,涉案财物价值 12 万余元,肖某致单位损失 10 万余元。

  今年 1 月 13 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现场监控显示,2014 年 8 月 7 日上午,肖波偷拿钥匙,将店内保险柜里的 2 万元现金偷走。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2014 年 8 月 6 日至 9 日,肖波变卖了店内 18 部苹果牌“iPhone5S”手机、2 台苹果牌平板电脑及 1 台苹果牌笔记本。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 10 万余元;2014 年 8 月 7 日上午 8 点 45 分左右,肖波借店内无人,偷拿钥匙后盗走保险柜里 2 万余元现金。

  案发后,肖波承认自己赌博把钱都输光了,其父亲代其退回了 6 万余元。肖波在其供述中称,其于 2014 年初开始赌博,“一直输钱,输了大概 10 万元,还欠了外债”。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波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肖波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单位钱财,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朝阳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判处肖波有期徒刑 5 年、1 年,并各罚款 5000 元。最终,朝阳法院决定数罪并罚,判处肖波有期徒刑 5 年半,罚款 1 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剩余赃款 6 万余元,以发还给超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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